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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民事主体有哪些

来源:baiyundou.net   日期:2024-08-12

农策咳664民法总则对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是怎样规定的? -
施殃通17676001418 ______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本质上说,这是由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的.民法总则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4条规定,民...

农策咳664对当事人平等原则的理解? -
施殃通17676001418 ______ 所谓平等原则,指在一切民事活动中一切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这明确规定了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 平等原则最集中地反映了民法所调整...

农策咳664平等民事主体指什么,有哪些内容?
施殃通17676001418 ______ 平等民事主体指的是公民、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农策咳664什么样民事纠纷不可仲裁 -
施殃通17676001418 ______ 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根据仲裁...

农策咳664民事行为和商事行为的区别 -
施殃通17676001418 ______ 商事行为与民事行为的区别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产物.商事行为是商法之中重要的概念,正确认识商事行为对于商法学习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在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商事行为与民事行为进行对...

农策咳664解除承包合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能否擅自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
施殃通17676001418 ______ 《土地承包法》第25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由于家庭承包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村集体或村民委员会,另一方是农户.双方是不平等的民事主体.在实际工作中,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通过种种途径或理由,擅自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损害了承包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户当事人的权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后果.例如,一些地方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背农民意愿,脱离农村实际,大搞“千亩示范田” “工业园区”,或者借口“农业产业化” “土地规模经营”变 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等.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农策咳664学校和学生之间是否为平等民事主体在校大学生和学校之间是否为平等民
施殃通17676001418 ______ 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当依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确定:私立学校与学生之间应当主要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即双方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而义务教育学校及公立学校与学生之间则应该是一种由法律(主要是行政法)直接规定的特殊的教育、管理及保护等权利义务关系.从某种角度来说,学校具有准行政机关的色彩,并不是完全的平等的民事主体法律关系.

(编辑: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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