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事实行为包括哪5种

来源:baiyundou.net   日期:2024-09-28

古凯音4918事实行为、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区别? -
毛图肾19638441401 ______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法律行为指能发生法律上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在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最经常的事实.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是上述两者的本质区别所在. (1)前者法律直接规定其行为后果,后者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引起法律后果; (2)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民事发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统属于行为范畴.最根本的区别在于行为是否包含意思表示,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是民事行为,否则,就是事实行为.

古凯音4918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有什么区别 -
毛图肾19638441401 ______ 根据司法考试的教材: 民事法律事实包括:行为、事件; 一,行为包括:民事行为、事实行为. 1,民事行为包括: A、依内容分类为:合同行为、婚姻行为、收养行为、其他行为; B、依效力分类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

古凯音4918民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 -
毛图肾19638441401 ______ 1、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2、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 3、按照现行《民法通则》的规定,事实行为分别包括: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以及侵权行为、违约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等.

古凯音4918怎样理解因联合建造?怎样理解因联合建造、拆除房屋等行为发生的物权
毛图肾19638441401 ______ 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所谓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者消灭民事...

古凯音4918善意取得是无因行为还是有因行为? -
毛图肾19638441401 ______ 首先,要明确善意取得概念.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另外,善意取得属于原始取得,善意取得人基于善意而取得物的所有权.我认为善意取得是无因行为.

古凯音4918分不清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谁能帮我举些例子,它们一般是包含哪些行为?意思表示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
毛图肾19638441401 ______ 意思表示,简单通俗来讲就是当事人将自己想要实现的私法效果表示出来. 法律行为也即民事行为,基于意思表示于外、产生一定的民事法律效果.例如,合同行为,处分行为,婚姻行为,收养行为,遗嘱行为,代理行为等. 事实行为,则是非意思表示行为,由法律直接规范,排除当事人意思自治.例如,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先占,侵权行为,违约行为,创作,发明行为等. 能看懂吧?

古凯音4918名词解释:事实行为,法律行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除斥期间 -
毛图肾19638441401 ______ 事实行为: 就民法而言,行为区分为民事行为和事实行为两大类. 所谓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事实行为与民事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1、事实行为...

古凯音4918名词解释:事实行为,法律行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除斥期间 -
毛图肾19638441401 ______ 事实行为: 就民法而言,行为区分为民事行为和事实行为两大类. 所谓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事实行为与民事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1、事实行为...

古凯音4918民法中法律事实有哪些? -
毛图肾19638441401 ______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 只有为法律规定或承认的并能产生民事后果的那些事实,才能成为法律事实;只有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才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法律关系或者使原来的...

古凯音4918强制拆毁房屋行为是事实行为吗 -
毛图肾19638441401 ______ 属于事实行为.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事实行为与民事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

(编辑:自媒体)
关于我们 | 客户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白云都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