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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农服土地承包系统

来源:baiyundou.net   日期:2024-08-21

隗鹏阅2697《农村土地承包继承法》第十五条非农户口有没有土地承包继承权? -
禄连沸19435853845 ______ 一、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的承包,不是看个人的户口性质.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存在,那么合同期内的土地承包权就继续存在;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

隗鹏阅2697北大荒在什么地方?
禄连沸19435853845 ______ 世界上有三块著名的黑土地:一块在美洲----美国的密西西比河流域;一块在欧洲----第聂伯河畔的乌克兰;一块在亚洲----中国东北角的北大荒. 北大荒位于中国的黑龙江省境内,横跨东经123°40′到134°40′的11个经度、纵跨北纬44°10′到50°...

隗鹏阅2697北大荒主要农作物只要一个 -
禄连沸19435853845 ______[答案] 北大荒主要农作物是水稻.因为北大荒地处边境地带,位于世界仅有的三大黑土带之一三江平原腹地,那里空气清新、生态良好、土地肥沃、水源充足最适合省长水稻了,由于北大荒引领中国现代农业走科技农业、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业之路,那里的水...

隗鹏阅2697迁入其他地区农转承包土地是不是要收回 -
禄连沸19435853845 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调整承包地;户口迁移,在新的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居住的发包方应当保留其承包地;全家未迁入设区的市,户...

隗鹏阅2697现户口不在农村,还可继续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 -
禄连沸19435853845 ______ 一般来说是不行的,土地管理法第15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你户口已经不在农村,自然不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也就无权承包本集体土地.但是土地管理法第48条也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也就是说,你要承包的话需要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

隗鹏阅2697父母去世留下农村土地,子女户口不在农村,30年土地不变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
禄连沸19435853845 ______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责任制内的土地户口本有人就继续使用,没有人就村集体收回 林地和竞标得到的土地,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隗鹏阅2697我是一名农村在校大学生,户口没有转出,还留在原籍,集体承包土地,我可不可以承包!有法律依据么! -
禄连沸19435853845 ______ 如果你的户口还在该村集体,你就是该村集体的成员,集体承包土地,你有承包权. 你毕业再给你土地,于法无据. 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隗鹏阅2697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永久转让吗 -
禄连沸19435853845 ______ 不可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转包、互换和转让等方式流转,但土地的流转期限不能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隗鹏阅2697北大荒自我国什么地区,这里主要农作物是什么 -
禄连沸19435853845 ______[答案] “北大荒”旧指中国黑龙江省北部在三江平原、黑龙江沿河平原及嫩江流域广大荒芜地区.这里并非自古以来就荒凉无人开垦,曾经击败辽与北宋的女真人就在此生存发达.清朝时满人大量入关,俄国势力趁虚进入;加上清王朝为了巩固祖先的龙脉,...

(编辑: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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