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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之父是
来源:baiyundou.net 日期:2024-07-28
柏虽晴3841“国际法之父”( )曾提出“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国家独立”诸原则. -
惠承耿13231411048 ______ 1626年“国际法之父”、荷兰国际法学家格老秀斯:《论战争与和平的法律》,提出“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国家独立”的重要原则.
柏虽晴3841谁是国际法之父 -
惠承耿13231411048 ______ 雨果·格老秀斯 荷兰人主要是他的著作《战争与和平》对后世影响很大,《战争与和平》也被现在的法学专业的学生奉为经典之作
柏虽晴3841关于战争用所适用的相关法律区红会的辩论赛,一个特变态的题目让才疏
惠承耿13231411048 ______ 首推格劳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这部著作奠定了国际法的理论基础,格劳秀斯因而被称为“国际法之父”. 1980年《联合国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
(编辑:自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