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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杨某男17岁

来源:baiyundou.net   日期:2024-07-26

家欣卞2973刑事诉讼 试题 -
林竿青19594536414 ______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所以22选C 第一百七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3选C 对于24题,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可以是公检法,而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 所以24选C. 25题选A 三日内补送 27题可以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的只能在一审中,所以选A 28题则选择的是C 希望我的答案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满意请设为最佳答案,谢谢了!

家欣卞2973在一起共同抢劫案件中, -
林竿青19594536414 ______ B.应当由乙市法院管辖 在乙地犯的罪

家欣卞2973司法考试案例分析 -
林竿青19594536414 ______ 从犯,因为以自杀相威胁并不足以达到胁迫别人参与犯罪的程度,跟拿刀胁迫有本质的区别.甲乙丙三人在故意伤害罪范围内形成共同犯罪.甲和乙在进入颜某房间实施犯罪,“甲用自己带来的竹扁担朝颜某头部猛击2、3下,见颜某口吐鲜血,仍用竹扁担继续猛击数下”这种情况下可以推断甲的主观已经从故意伤害的故意转为故意杀人的故意.此时,乙在一旁目击了整个过程,明知甲的这种行为可能造成颜某的死亡,却放任了事情的发生,在此乙用行为和甲达成故意杀人的故意,甲乙两人构成故意杀人的共犯.而丙仅仅和甲乙构成故意伤害故意,甲和乙进入房间后属于实行犯过限,因此对丙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编辑: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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