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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跳楼砸中路人事件

来源:baiyundou.net   日期:2024-07-05

8月12日晚,四川省乐山市西农综合市场附近有人坠楼并砸死一名路人。13日,乐山市中区公安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查,当日20时许,55岁男子张某华因感情纠纷从一小区某单元楼顶楼坠楼,砸中路人周某平(女,53岁),经医护人员现场确认,两人均当场死亡。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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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距离事发已过去三天,说起母亲周某平被砸身亡一事,高红丽全家仍难掩心头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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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妈妈 高红丽掩面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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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母亲刚过53岁生日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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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散步不幸被坠楼男子砸中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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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的高红丽所在的乐山市市中区棉竹镇张铺儿村四组,305省道贯穿全村,成乐高速、成绵乐高铁依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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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地理位置优势和便利的交通条件,乐山市唯一的多功能综合批发市场——西南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就是西农综合市场)便落户于此。四川省政府网站信息显示,该批发市场按照政府统一规划,由乐山光丽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历经4年,总投资3.5亿元,占地70余亩,成为乐山规模最大、功能最齐备、设施最完善的农产品综合交易平台,于2012年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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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庞大的批发市场,距高红丽家不到2公里,也成为其母亲周某平几乎每天都会去散步的场所,没想到也成了她生命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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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红丽和母亲周某平(橘红衣服者)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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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红丽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有两个小孩,父亲两年前去世了,家里就靠妈妈帮忙带小孩、收拾家务等。平时,妈妈几乎每天晚饭后都会出去散步,大约晚上8点半前回家。事发四天前,8月8日正是妈妈53岁生日,一家人简简单单吃了顿饭,饭后妈妈又出去散了步。但8月12日,妈妈周某平出门散步后再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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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5点半左右,我们就吃了晚饭,碗都没洗,她就出门了,我还劝她说‘不出去嘛,太热了’。”高红丽说,但妈妈还是出了门,自己当时也没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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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中最先知晓周某平被砸一事的人,是高红丽的幺爸(即叔叔)高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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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8点10分左右,以前的(生产)队长给我打电话,说我嫂子周某平被人砸死了,让我过去看看。”高金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自己赶到现场时,一眼就认出躺在地上的是嫂子。“我中午还见过她,她的衣服鞋子都没有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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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红丽已记不清是谁通知的自己,但一开始,她以为这是个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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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她就发现这不是玩笑,市场前门处附近的地上躺着两个人,尽管灯光昏暗,但她还是一眼认出,躺在地上的女子正是自己的母亲,她们才刚刚分开三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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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现场已拉起警戒线,她无法靠近,朝母亲大喊了两声:妈,妈!但地上的母亲一动不动,没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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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乐山市中区公安分局发布通报称,经查,当日20时许,55岁男子张某华因感情纠纷从一小区顶楼坠楼,砸中路人周某平,经医护人员现场确认,两人均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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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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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曾带队来被砸路人家里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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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楼者家属已致歉 双方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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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之前,周某平一直住在女儿高红丽家里,帮忙照顾高红丽的两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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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红丽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以前,家里全靠自己和老公外出务工维持生活。后来有了第二个孩子,她就没再出去上班,和母亲在家带两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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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孩子逐渐长大,母亲一人也能照顾过来,高红丽便重新开始外出务工。8月12日,母亲出事当天,是她到乐山某企业上班的第一天。没想到,竟发生了这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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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幺爸给我说,这段时间怕是上不了班了,无奈我又只有把这份才上了一天班的工作给辞了。”高红丽说,事发当晚10点多,自己和家人就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回到家后,自己一晚上都没有睡着,就想要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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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高红丽一家表达了想和对方家属见面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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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求和坠楼者家属见个面,13日晚7点左右,我去派出所了解到,坠楼者就是我们张铺儿村的张某华,以前还曾是村干部。当天晚上8点多,村上的张书记就带人来家里慰问了,但坠楼者家属到14日晚仍然未现身。”高金明说,“张某华以前是张铺儿村六组的(生产)队长,后来村组合并,他就没担任队长了。他只有一个女儿。当天村干部来慰问,她女儿没有来。现在大家都知道是张某华砸死了周某平,但张某华家属至今未和我们见面,没有一个电话,问都没问我们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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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红丽表示,谈赔偿都是第二步,我们现在首先要的,是对方至少要拿出态度来,把这件事给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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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高红丽处了解到,15日上午,张某华的女儿女婿在镇、村相关人员的见证下,和高家人见了面。“坠楼者张某华的女儿女婿给我们道了歉,但双方并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高红丽说,我们接受了道歉,现在就想早点把事情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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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周某平的遗体还存放在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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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西农综合市场 12日晚张某华从顶楼坠楼砸中路人周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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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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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称目前只能慰问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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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开展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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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曾前往乐山市西农综合市场,说起前几天的坠楼事件,许多人都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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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某华家楼下,红星新闻记者偶遇张某华多位亲属外出,但他们均未发声。根据群众指引,红星新闻记者在一单元楼下找到一名女子,她对张某华亲属身份未提出异议。对于为何之前没有与被砸路人的家属见面,她表示:“当时正在气头上,大家没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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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红星新闻记者来到该小区张某华家,其家中有多名男女,但都婉拒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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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中午,红星新记者致电张铺儿村支书张璐,其证实曾和同事于13日晚到高红丽家进行慰问。“在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我只能代表村上到村民家中进行安抚。等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之后,我们才会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张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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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红丽表示,坠楼者张某华的女儿是张某。红星新闻记者给张某打电话,一名女子接听后说:“电话打错了!”便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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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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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储和714请问一个人跳楼自己没死但是把一个人砸死了,请问这个人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
庞琛育18475284261 ______ 自杀者跳楼砸中他人虽属意外事件,但这并不表示自杀者不需要为他的行为负责.“自杀者应该预见到跳楼这一行为会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如果自杀者在跳楼过程中致他人死(伤),那么无论自杀者是否死亡,自杀者或其家长都要承担死(伤)者的全部民事赔偿.”朱律师告诉记者,如果警方的调查结论认为,自杀者因为没有主观故意的杀(伤)人动机,则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农储和714酒店住客跳楼自杀,意外砸死路人,酒店需要承担责任吗? -
庞琛育18475284261 ______ 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跳楼者也摔死了,就无法追究刑事责任了.但可以要求他的监护人(如他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他是成年正常人,则受害者可以从自杀者遗留下来的遗产中得到赔偿.

农储和714跳楼自杀砸死人 跳楼砸死路人怎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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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琛育18475284261 ______ 哈哈,是的啦,就是一个犯人逃亡十七年后跳楼然后砸死路人,这个人也真是有味呢,既然逃亡是十七年还想着跳楼,最后还害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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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琛育18475284261 ______ 如果跳楼砸死了路人,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3条之规定,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农储和714四川一女高中生与母亲争执后跳楼,砸死过路人,怎么判 -
庞琛育18475284261 ______ 下十八层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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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琛育18475284261 ______ 有这样一个新闻,嗯也是一个自杀跳楼的人把路人给砸死了,只是赔了三千块钱.

农储和714跳楼不小心砸死人是犯罪吗 -
庞琛育18475284261 ______ 当然,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编辑: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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