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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法律行为和可撤销

来源:baiyundou.net   日期:2024-07-14

梁党霍4930无效民事和可撤销变更民事行为的区别 -
靳锦砌17291381063 ______ 无效民事行为或合同是自始无效,而可撤销的是在撤销前的有效,撤销后无效.无效一般是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效力性规定,属于双方违法或有过错.而可撤销大部分是合同有瑕疵,属于一方违法或有过错.无效的不可以变成有效,也不可以履行.而可撤销可变更的却可以追认为有效的,或者要求过错方继续履行.

梁党霍4930论述题试述我国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与可撤销的规定
靳锦砌17291381063 ______ 无效民事行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规定不能单独实施的行为;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5.以欺诈、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行为,损害国家利益;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7.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民事行为.可撤消的民事行为: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乘人之危;4.欺诈胁迫(未损害国家利益)

梁党霍4930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有何区别?
靳锦砌17291381063 ______ 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存在如下区别:(1)无效民事行为是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生效要件的民事行为;而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外观上具备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只是意思表示有瑕疵.(2)无效民事行为自始不能发生效力;而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并非自始无效,只是在被撤销后才溯及成立时起无效,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3)无效民事行为是确定的当然无效的,任何人都可主张其无效,任何人也不能使之有效;而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并非当然无效,只有有撤销权的人才可请求予以变更或撤销,其他人不得主张撤销或变更,法院也不得依职权主张撤销.

梁党霍4930效力未定法律行为与可撤销法律行为的区别 -
靳锦砌17291381063 ______ (一)合同的性质不同 可撤销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求力.而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在经过权利人确认或出现特定事由后才转化为有效合同. (二)合同的效力不同 可撤销合同具有履行...

梁党霍4930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什么是可撤销合同 -
靳锦砌17291381063 ______ 您好,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

梁党霍4930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 -
靳锦砌17291381063 ______ 《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三)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所为的;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梁党霍4930合同无效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靳锦砌17291381063 ______ 所谓可撤销合同又称为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例如,因...

梁党霍4930辨析题:无效的经济法律行为即是可撤销的经济法律行为,两者没有什么区别
靳锦砌17291381063 ______ 有区别!

梁党霍4930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是什么意思?跟无效民事行为有什么区别 -
靳锦砌17291381063 ______ 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同: (1)可撤销行为大多属于意思表示瑕疵,无效民事行为,既有意思瑕疵的,也有主体不合格的,还有违法的; (2)可撤销民事行为之撤销,须以诉为之,无效民事行为前已述及,是当然确定的无效,无须宣告; (3)效力不同.无效的民事行为属于自始当然和绝对无效行为,不论表意人或利害关系人是否主张,都从行为开始就确定地不能发生法律行为的固有效力.法院或仲裁庭发现民事行为属无效时,可以不经当事人请求,径行认定无效.而可撤销民事行为却只有经过审判或者仲裁程序确定之后,才属无效,在当事人不申请变更撤销,或者虽然申请,但审判或者仲裁机关尚未作出撤销判决时,则还具有其效力.因此,它不是当然和绝对无效,而是相对无效行为.

梁党霍4930什么是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有哪些行为可撤销
靳锦砌17291381063 ______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于行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或意思表示不自由,导致非真实的意思表示,可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但仍然暂时基于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力,同时赋予一方当事人以变更、撤销权,如果当事人行使此权利,则民事行为将变更其效力或归于无效.如果当事人不行使此项权利,则民事行为原来的效力不变.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有五种: (一) 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二)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三) 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四) 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五)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编辑: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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