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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方故意不接传票

来源:baiyundou.net   日期:2024-07-14

2014年的某一天,家在江苏苏州的李群,突然收到一封法院传票。李群大致瞄了几眼,大意是她2年前在银行贷了35万,逾期未换,现在被银行告上了法庭。李群呲笑一声,丝毫没有放在心上。因为她笃定自己没有借过钱,更遑论欠下巨债,这绝对场骗局!

然而,让李群没想到的是,法院的传票一封接一封送来。渐渐地,李群开始意识到事情似乎不对劲,不像是骗局,可是她还是确信自己没贷过款,所以她只能一次次将法院传票退回。

李群不知道的是,她的态度令法院也很难为,该案的法官曾直言:“第一次遇到退回法院传票和资料的人。”一时间,法官也是又好气又好笑。那么到底李群为何退回法院传票呢?逃避责任?还是另有隐情呢?

直到数天后,法官亲自登门,李群终于解释了其中缘由。根据法院手中的资料显示,这笔35万债务是由李群、吴迎庆以及他们的儿子吴克,一家三口在2012时,一起在银行签名贷款。可是问题也出在这里,李群表示,她和吴迎庆早在2008年就已经离婚。谁会和一个离婚4年的前夫,合作贷款,李群表示她不会,并且她也坚持称根本不知道贷款的事。也是因此,在第一次收到法院传票时,李群没有丝毫犹豫,认定这就是一场骗局。直到一封接一封的信传来,李群才意识到贷款是真实的,可李群不知道这笔贷款,也认为和自己毫无关系。然而,李群真的能和这笔贷款毫无关系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根据贷款的银行提供的证据,这笔35万的贷款,是由李群和吴迎庆、吴克一起到银行签名贷款,并且现在银行留存的贷款合同书上,还属着李群的大名。张扬而潇洒的大名,似乎昭示着,这其中还有诸多故事。最重要的是,无论2012年,李群和吴迎庆还是不是夫妻关系,如果贷款合同上的签名,是属于李群,她就是抵押人之一,那么她就有责任还清欠款。现在的重点就是,李群到底是不是贷款的抵押人?她又是不是真的对这笔贷款毫不知情?

在此之前,首先我们来看看这笔贷款是怎么来的。根据银行方面的叙述,2012年时,李群、吴迎庆以及吴克三人共同在银行办理贷款,贷了价值30万,用途是买车。当时,三人和银行签订的还款期限是三年,按月还款,因为此前他们信用良好,银行很快将贷款办了下来。可是自从借了钱,三人从未还款一分,于是从2013年底开始,银行就开始多次向主要借款人吴迎庆,催缴贷款。可一直催缴到2014年初,一直都没有消息。最后,银行就只能将吴迎庆、李群三人全部告上了法庭。

而之所以法院的传票到了李群手里,而不是吴迎庆,是因为早在很久之前,吴迎庆就消失不见了,法院也联系不上他,所以传票又寄到了同为抵押人的李群手里。最主要的是,尽管2012年时,李群和吴迎庆已经离婚,但是只要李群签名贷款的行为属实,她同样有担负债务的义务,这也是法院给李群寄来传票的原因。

同样地,法院也给在贷款合同上签字抵押人上的另外一个人吴克,也寄去了传票。法官最初的猜想是,这就是一起简单的借贷案件,也以为吴克是李群和吴迎庆共同的孩子。在吴迎庆消失后,李群和吴克理所应当承担起债务。结果经过李群的解释,法官才是知道,吴克是吴迎庆和前妻孩子,跟她没有血缘关系。不过无论关系如何,现在李群和吴克就是35万债务的还款责任人。就银行给出的证据而言,法院认为这件事应该毫无争议。

然而,李群却不这样想。原来,据李群所说,从2008年她和吴迎庆离婚后,两人再无交集,对于这笔35万债务,李群更是一无所知。钱,李群不知道,名字,不是她签的。同时,吴克也站出来表示,他对于签名一事,丝毫不知情。听了李群和吴克的话,法官突然意识到这起案件,或是还不是简单的债务纠纷。但是,最终李群和吴克所言是真还是假?这起债务他们到底知不知情呢?还得证据来说话。

之后,李群极力主张要进行字迹鉴定,以证清白。通过笔迹的检验和对此,至少可以判断贷款合同中,李群和吴克的签字是不是本人。于是在2015年,法院将2012年的那份贷款合同,以及李群和吴克的写下的笔记,一同送去了当地鉴定中心。可没想到的是,出来的结果是,贷款合同上的笔记就是李群和吴克本人所写。

贷款合同上有李群的签名,字迹鉴定结果也证实了,签名很大可能就是李群本人所签。到这里,似乎案子已经有了定论。然而,面对这样的结果,李群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她仍旧坚持不是她签的,语气笃定,情绪激烈。而和李群不同的是,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吴克表现的非常平静,虽然还坚持说自己不知情,但是对于字迹鉴定结果并没有过多质疑。

法官看着表示差距巨大的两人,尤其是情绪激动的李群,心中也冒出一个念头:或许李群真的是无辜的。可是光靠猜测是不行的,最重要的是证据,怎么才能证明这笔贷款,李群是毫不知情的,法官绞尽脑汁想办法。

首先是字迹的问题,专业的笔迹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虽然是相对准确的,但并不代表完全准确。实际上,只要行内人就知道,很多法院并不采纳笔记鉴定的结果。因为,实践中笔迹鉴定的准确性,总是受多种客观因素影响。而贷款合同上,李群的签名就存在一定的客观影响,比如:李群的签名是偏艺术化,这样的字很容易就会被判定为相似,差错可能性极高。又比如:贷款合同上的签名,已经是2年前,前前后后两年的时间,一个人的字迹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是很有可能的。正是因为这些都是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字迹鉴定的结果又变得不太可信。

根据以上的猜测,又在法院和李群共同努力下,他们又找了2012前后,李群在别的地方留下的签名,再次送到了字迹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结果,这次的结果又完全推翻了之前的结论,鉴定结果是:贷款合同上的字,不属于李群的亲笔签名。

这个结果出来以后,李群长长松了口气,心情也终于平静下来。不过,尽管现在证明了李群可能不是贷款合同抵押人之一,那么这个“李群”又是谁签的呢?如果找不到最终的真相,李群的嫌疑依旧不能完全排除。

就在这时,李群突然想起一个线索,她曾在2012年时,丢过一次身份证。本来,李群也正疑惑,她明明不知道贷款,为什么合同上偏偏有她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在,李群有理由怀疑,这件事就是失踪的前夫吴迎庆搞的鬼。李群越想越觉得对,对吴迎庆恨得咬牙切齿。

只是,这一切都是李群的猜测,最终真相如何还不能下定论。不过,至少有了调查方向,李群也暗暗高兴,只要等到调查清楚,35万债务就和她彻底没有关系了。

没想到,就在这时,银行再次给李群打来催债电话。原来,银行方面也发现新的证据,证实李群就是抵押人之一。2012年贷款后,银行工作人员曾和“李群”一起拍了一张合照,银行认为这就坐实了李群就是贷款人之一。

听到这话,李群着实气昏了头,刚摆脱一个麻烦,麻烦却又接踵而至。可就当李群看了所谓的证据后,直接气笑了,也终于知道了这起贷款背后的真相。所谓的银行工作人员和“李群”的合照,其实里面的人根本不是李群。李群自己也承认那个人跟她有些相像,光从长相来看,还有几分神似,要是不熟悉两人的人,很容易就会弄错。但是,李群可以肯定,照片里的人不是自己。而且李群还发现,照片中这个假“李群”拿着的身份证,正是她几年前丢失的身份证。

事情到基本已经能够猜到了,有人拿了李群的身份证,假扮成李群,和吴迎庆一起去贷了款。那么这个假“李群”,到底是谁?这又是谁的注意呢?

经过一段时间调查,警方找到了这个假“李群”,她叫金某,曾经是吴迎庆公司的一名员工。根据金某交代,在2012年的某一天,吴迎庆说想要帮妻子办一张信用卡,但是因为妻子一直没时间,所以想要请长相相似的金某帮个忙。原本金某是不太愿意的,但是因为吴迎庆是老板,她害怕自己的拒绝,会让吴迎庆不高兴,对以后的工作不利。于是最终,金某同意了代替李群,和吴迎庆一起去了银行办理业务。

但金某强调说,她本身只是吴迎庆公司的新员工,根本就不知道当时吴迎庆已经和妻子离婚。同时,也否认刻意模仿李群签名的事,金某称她本身的字迹就是这样。

事情到这里已经全部明了,整起贷款知情人是吴迎庆和吴克,而策划人就是吴迎庆,他是特意找人冒名顶替前妻抵押贷款。纵观整个案件中,李群绝对是最无辜的,莫名其妙背上了巨债,牵扯进一桩官司,好在最后洗刷了冤情。

再谈到债务的归属上来,现在已经很明确的,35万债务的主要责任人就是吴迎庆以及他的儿子吴克,因为现在吴迎庆下落不明,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就是吴克。而金某她的所作所为虽然触犯了法律的,但经过调查,贷款确实和她没有关系。

说回到案件本身,现今,离婚后还莫名收到法院传票的案件,屡见不鲜。那么,到底前夫或者前妻欠下的债务会影响到对方吗?这个答案是不一定的。如果说,债务很明确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一般不影响另一方。但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自然而然会影响另一方。怎么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曾有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债务,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就是共同债务。此外还有一点是,如果债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这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而本案中,吴迎庆的借贷行为,是在和李群离婚后的第4年,并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点。但本案的重心其实是,抵押人签名是否是本人,已经和两人的关系没有关系,这也是这起贷款案跌宕起伏的原因。最后我想说,我们可能无法预知、看透一个人是善是恶,但能做的还有加强防范意识,将意外及时扼杀在摇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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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盾卿4296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办 -
陆任盲13435458337 ______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

丘盾卿4296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故意拖着,法院会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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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盾卿4296我想要离婚,可对方不接传票,不去法庭要怎么办 -
陆任盲13435458337 ______ 如果对方拒收传票,法院会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丘盾卿4296起诉离婚是不是对方故意不接传票不来就开不了庭离不了 -
陆任盲13435458337 ______ 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后隔六个月再次起诉,如果对方仍旧不接收传票,仍需要公告送达,没什么特殊情况可以判决离婚.

丘盾卿4296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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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盾卿4296我已经起诉离婚,法院找不到位对方,对方故意不接电话法院送不到传票,我该怎么办? -
陆任盲13435458337 ______ 可以试下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法院用专用的邮寄方式向对方送达法律文书;二是,如对方拒收或地址不对,则可以采取到其经常居住的地方,特别是在楼前,门前贴上法律文书,告知让其在指定的时间到法院领取相关手续;三是,如对方还是不去,则由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进行公告送达.但公告送达时间要长些,每次包括开庭,判决,执行等都要进行送达.

丘盾卿4296离婚案件对方不接受传票.
陆任盲13435458337 ______ 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如果对方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

丘盾卿4296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怎样办
陆任盲13435458337 ______ 可缺席审判,对方送达知情后故意不接传票照样可判.

丘盾卿4296我起诉丈夫离婚,他却躲着不接转票怎么办? -
陆任盲13435458337 ______ 被告人故意逃避不接传票或拒接传票,经法院出示公告后,被告人依然不上庭参加诉讼的,视为放弃质证和抗辩权利,当被告人缺缺席判决.

丘盾卿4296我已经起诉离婚,法院找不到位对方,对方故意不接电话法院送不到传票,我该怎么办?
陆任盲13435458337 ______ 可以试下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法院用专用的邮寄方式向对方送达法律文书;二是,如对方拒收或地址不对,则可以采取到其经常居住的地方,特别是在楼前,门前贴上法律文书,告知让其在指定的时间到法院领取相关手续;三是,如对方还是不去,则由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进行公告送达.但公告送达时间要长些,每次包括开庭,判决,执行等都要进行送达.

(编辑: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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