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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最后陈述对宣判有用吗

来源:baiyundou.net   日期:2024-08-12

鲍姣江3712刑事诉讼中的法庭审判分为几个阶段进行? -
邹永亭19351163102 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审理的程序由5个阶段组成: ① 开庭.法庭审理的开始,是为从实体上审理案件作好准备.开庭时,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

鲍姣江3712解释“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判决” -
邹永亭19351163102 ______ 法庭调查的最后一步,不用说太多,只用说"请合议庭给予公证的判决"即可. 开庭之后,合议庭会进行合议.就是几个(奇数)审判员商量一下该怎么判,商量之后发判决书.一般不会当庭判决除非有记者采访或现场直播.一般在开庭后一至两周内宣判.

鲍姣江3712法院庭审“最后陈述”有什么意义? -
邹永亭19351163102 ______ 最后陈述权是刑事被告人在庭审中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其理论基础主要在于立法对刑事被告人弱势地位的特别关注以及对言词原则的体现.最后陈述程序的设置,有助于法官更好地发现案件真实,同时还凸显了对被告人人格的尊重,又可以对旁听民众有一种特殊的教育功能.在性质上最后陈述权主要是辩护权,此外还体现为一种情感宣泄权

鲍姣江3712刑事案件审判时被告人可以提前写最后陈述带进法庭吗 -
邹永亭19351163102 ______ 可以.刑事案件嫌疑人都会对自己所犯错误后悔莫及,最后陈述会语无伦次,提前写个稿法庭上一读挺好. 法律上对此没有具体规定,都是根据实际需要经法庭允许所为.有些审判案例确实被告有拿着稿念的.

鲍姣江3712法庭被告人最后陈述是口头好还是书面好 -
邹永亭19351163102 ______ 都可以,一般都是口头.因为最后陈述要结合庭审情况.

鲍姣江3712被告人在开庭时可以用写好的辩护词在法庭长进行宣读吗?最后陈述能用书面形式宣读吗? -
邹永亭19351163102 ______[答案] 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最后陈述是被告人一个非常重要的权利.必须要好好利用.当然可以书面准备,然后当庭宣读.

鲍姣江3712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
邹永亭19351163102 ______ 不知道你是什么案件,依据什么要求法院重罚.当事人不懂得法律,可以委托律师代出庭答辩.一、刑事部分 审判长宣布开庭,宣当事人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附带民事当事人等;告知当事人诉讼...

鲍姣江3712民事审理中最后陈述环节能省掉吗 -
邹永亭19351163102 ______ 不能,但是当事人可以简略陈述或者不陈述,但是审判员必须有此记录在开庭笔录里

鲍姣江3712根据我国行使诉控法规定,被告人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力 -
邹永亭19351163102 ______ 你好!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这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有点像检讨书,总得说来无非就是“悔过+保证+请求”.具体说来就是结合自己的违法行为,说说自己认识到错误了,然后保证以后遵纪守法,再说明自己的从轻处罚情节(比如初犯、没有犯罪前科、从犯、案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等等),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从轻处罚、改过自新的机会等等就可以了.如有疑问,请追问.

鲍姣江3712刑事法庭审判和民事法庭审判在程序上有哪里不同的?我有一个关于刑事
邹永亭19351163102 ______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为:1、开庭审理前,书记...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4、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

(编辑: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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