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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产品已办妥托收手续

来源:baiyundou.net   日期:2024-09-27

令饶鲁5051企业销售产品时,若采用托收承付方式进行结算是否可以直接确认收入的实现? -
管胜宽17569406368 ______ 在托收承付方式下,企业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如果购货方资金周转正常,即应确认商品销售收入.但是,如果销售时已知购货方资金周转发生暂时困难,或者销售时得知购货方遭受意外损失而资金周转困难,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小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则不应确认销售收入,已发出的商品成本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

令饶鲁5051销售产品一批,价款50000元,增值税8500元,代垫运费500元,产品已发出,并向银行办妥了托收承付手续 -
管胜宽17569406368 ______ 借:应收账款 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借:其他应收款—代垫运费 500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500

令饶鲁5051企业销售商品如何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管胜宽17569406368 ______ 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 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 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 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 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 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2008年10月30日国税函〔2008〕875号)

令饶鲁5051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发出的商品是否属于销售方存货?已签订合同准备出售的呢? -
管胜宽17569406368 ______ 办理托收承付手续前的商品所有权属于销售方,办妥托收承付手续后,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所有权属于购买方.已签订合同准备出售的货物,所有权仍然属于销售方.

令饶鲁5051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怎么做?
管胜宽17569406368 ______ 托收承付,是指企业根据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购货方向银行承诺付款的销售方式.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已销售商品中包含的减值损失) 贷:库存商品 如果商品已经发出且办妥托收手续,但由于各种原因与发出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未转移的,企业不应确认收入.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等 若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借:应收账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上便是分析内容,仅供参考.

令饶鲁5051怎么确认收入?公司采用托收承付?公司采用托收承付、预收款方式销售
管胜宽17569406368 ______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08〕8乃号)的规定,企业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 品的,应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 商品的,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 托代销商品的,应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编辑: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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