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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农房最新政策

来源:baiyundou.net   日期:2024-09-29

和菡胀5019农村户口新政策有哪些呢
巩会纯19899672719 ______ 1、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由于农村的宅基地,土地以及林地政府都会给予部分的补贴,所以现在的农村户口含金量也是越来越高了.2、集体收益分配...

和菡胀5019农村住房统一改造政策
巩会纯19899672719 ______ 目前,全国已有部分省份出台了相关统一规划农村住房的政策.例如河北省就提出,要以县域为单元,科学编制镇村体系规划,“整治”和“建设”相结合,优化农村空间...

和菡胀5019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巩会纯19899672719 ______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最新标准以下内容:(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5)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和菡胀5019小产权房最新规定是什么
巩会纯19899672719 ______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和菡胀5019农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巩会纯19899672719 ______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具体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以房子的价值来决定的,比如草房、砖瓦房、楼房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依次增加.2、农村的草房子价值较低,一平方补偿1900元;3、农村普通的砖瓦房价值较高,一平方补偿2400元;4、农村砖砼结构的房屋价值更高,一平方补偿2800元;5、农村建设的楼房价值很高,二层及以上一平米补偿3300元.

和菡胀5019农村房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巩会纯19899672719 ______ 1、农村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3、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5、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和菡胀5019关于农村危房拆除政策是如何
巩会纯19899672719 ______ 1、按照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三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2、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

和菡胀5019村民是否能卖农村房屋
巩会纯19899672719 ______ 1、村民能卖农村房屋,但一般只能在本集体之间流转.因为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除此之外的农村房屋买卖,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和菡胀5019农村房屋重建的条件
巩会纯19899672719 ______ 宅基地可以翻建、改建的基本前提,一是必须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二是符合一户一宅的情况;三是原宅基地的建设符合地方建设规划.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一般限定为本集体的村民,非农业户口的居民由于继承的关系获得了宅基地上的房屋财产的,在房屋存在期间是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而本集体成员获得继承房屋的,如果自己原本有宅基地的,也不能申请翻建,只有该继承房屋是该村民的唯一宅基地房屋时才可以申请房屋建设的行为.

和菡胀5019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究竟意味着什么
巩会纯19899672719 ______ 1、没有房产证的农村房屋可能属于小产权房或其他违章建筑.农村建房相关国土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建房并领取房产证.房产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没有房产证无法得到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3、《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编辑: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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