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公安执法细则+最新

来源:baiyundou.net   日期:2024-08-24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自治区五部门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明确和细化各部门职责,健全新疆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实施细则》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五部门联合印发。《实施细则》在借鉴既往药品领域行刑衔接、涉刑案件检验制度和工作措施的同时,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变化,吸收药品领域行刑衔接经验做法,进一步明确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部门间加强协作配合的原则和举措。

《实施细则》更加关注药品领域行刑衔接工作实际情况,旨在及时解决衔接难题。结合药监部门专业性强、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手段多样化等工作实际,明确细化了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办案机制、提前介入机制,建立了行刑衔接联络员机制,确保在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调查取证、抓捕审理、信息共享、涉案物品处置等环节全过程密切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大对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在药品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流程方面,《实施细则》规范统一案件移送标准,明确细化药监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公安机关向药监部门移送案件的条件以及移送材料要求,便于指引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执法人员有效开展行刑衔接工作。

为了保障药品领域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工作合力,《实施细则》要求在案件移送及协作办案过程中,药监部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各自落实专人办理,负责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并及时对接、汇总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办理信息。药监部门与司法机关建立案件联动执法机制,对重大案件实行联合督办,切实形成打击合力。

《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发布,强化了对新疆药品行刑衔接工作的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建立部门间联合办案机制,优化行刑衔接流程,促进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进一步加大对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为做好《实施细则》落实工作,自治区药监部门将与司法机关开展联合培训,指导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和刑事司法人员依法办案,提高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任春香)

","gnid":"930dac006b253b3fa","img_data":[{"flag":2,"img":[]}],"original":0,"pat":"art_src_3,socialc,fts0,sts0","powerby":"pika","pub_time":1700715180000,"pure":"","rawurl":"http://zm.news.so.com/591e5c814131d869a027982676e6d146","redirect":0,"rptid":"a68520ef89569dd1","rss_ext":[],"s":"t","src":"精选热点资讯","tag":[{"clk":"kdomestic_1:自治区","k":"自治区","u":""},{"clk":"kdomestic_1:新疆","k":"新疆","u":""}],"title":"新疆五部门联合印发实施细则 加强药品“行刑衔接”

巫官东5147基层公安民警在处置案件存在哪些风险,应该如何防范 -
申荀段18769112313 ______ 当前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警不接,有案不处的现象突出.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单位受利益的驱动,对一些卖淫嫖娼、赌博案件抓获后,怕“麻烦”,主要一是怕上级法制部门抽卷检查和监督,对这两类案件不裁决,...

巫官东5147交警执法标准 -
申荀段18769112313 ______ 所谓改型,不一定要是“增加”,“减少”同样属于“改型”! 只要与车辆登记信息不符,就属于“改型”. 交警据此执法,虽说有“吹毛求疵”之嫌,但其行为是合法的

巫官东5147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现场媒体应对的基本操作规程包括() - 上学吧
申荀段18769112313 ______ 简单讲叫“属地原则” 在哪里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就归哪里的公安机关处理(也就是发现地公安机关处理)

巫官东5147警察职务套改后晋升细则
申荀段18769112313 ______ 执法勤务类人民警察也是公务员,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执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类似,也是职务与职级两条腿并行齐驱.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

巫官东5147交警执法程序规定有哪些 -
申荀段18769112313 ______ 交通警察查处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应当按下列程序执行: (一)向机动车驾驶人敬礼; (二)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靠边停车,可以视情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熄灭发动机或者要求其下车; (三)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 (四)检查机动车驾驶证,询问机动车驾驶人姓名、出生年月、住址,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检查机动车行驶证,对类型、颜色、号牌进行核对;检查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查询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信息、机动车驾驶人记分情况; (五)指出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 (六)听取机动车驾驶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给予口头警告、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违法处理通知书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巫官东5147请问见习中的警察有执法权吗?哪里有明文规定??? -
申荀段18769112313 ______ 第一年是属于实习民警..省公安厅会给你发张“实习警官证”...如果是单独办案 的话,你不享有执法权,除非是和在职公安干警一起....新警培训执法手册里面有具体条款....

(编辑:自媒体)
关于我们 | 客户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白云都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