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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二十一条规定

来源:baiyundou.net   日期:2024-07-27

茅溥秦3695如何做刑事辩护 -
相东琼18862166461 ______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一是刑法不认为犯罪的,如《刑法》第三条法无明文不为罪...

茅溥秦3695被害人在正当防卫时因犯罪人的撞击而误伤第三方.责任在谁?哪条法律可以证明? -
相东琼18862166461 ______ 你好1、说的情况,就刑事责任而言,可以参照《刑法》第21条的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2、就民事责任而言,可以参照《侵权责任法》第31条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茅溥秦3695警察局长行政拘留时,派出所不给开无犯罪证明,这是为什么?
相东琼18862166461 ______ 一、行政拘留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你好,答案是肯定的呀,所以你的问题被行政...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

茅溥秦3695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是什么? -
相东琼18862166461 ______ 你好!1.二者的法律规定:[1].紧急避险 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 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

茅溥秦3695被人拿刀架着,生命算受到威胁吗?可是实施特别防卫权吗? -
相东琼18862166461 ______ 你说的这个问题,适用的是现行刑法典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判断行使特殊防卫权是否被法律允许,就看你说的“拿刀架着”满不满足下面两个条件:1)这是一项正在实施的暴力犯罪吗?2)该项暴力犯罪达到足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了吗? 如果两个条件都满足,那么行使特殊防卫权可以视为被法律所允许.

茅溥秦3695请问,'刑法'中说的紧急避险,就不负刑事责任了? -
相东琼18862166461 ______ 刑法明确规定,符合紧急避险条件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茅溥秦3695紧急避险~也是有意的吧.杀人是事实,因紧急避险而杀人算什么,再说,也不可以因紧急避险而去杀人,而且是有选择的去杀人!谢谢 -
相东琼18862166461 ______ 1、我国刑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2、紧急避险虽然是有意的,但是不得已的.有时可能只有造成个别人或少数人死亡,才能挽救更多人的生命,使更多人不死亡. 3、至于利用紧急避险的理由,有选择的杀人,那不是紧急避险.而可能是故意杀人.

茅溥秦3695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怎样理解? -
相东琼18862166461 ______ 避免本人危险是指本人在处于危险时,有权力去躲避这种危险对自身的伤害.但是负有特定义务人的对此却有着限制,这种限制来自于法律的规定. 如:本人看到火灾可以躲到安全的地方看着大火把那里烧成平地,但是消防员不行,他必须去救火,如果不去就涉嫌渎职; 再如,本人路上碰上有人抢劫,本人可以躲在一边看热闹,但是警察就不行,如果警察不去制止犯罪,那么其就涉嫌渎职.

(编辑: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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