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民法典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期限

来源:baiyundou.net   日期:2024-08-13

\n

本报讯 (记者 刘 洋 通讯员 温 祺)大型舞台剧宣传页面上显示“须提前一天预约”“提前30分钟入场”,而消费者黎某却在演出开演前12分钟通过网络平台买到了当日门票,这样的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误解?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重庆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退还黎某购票款1000元。

\n

2023年1月25日10时18分,黎某通过微信小程序购买了当日10时30分开演的位于沙坪坝区的大型舞台剧观演票4张,支付价款1296元。黎某下单付款时距离演出开演时间不足12分钟,而此时黎某正在巴南区陪母亲张某在医院看病,从医院至演出地车程至少要40分钟。黎某意识到购票错误后立即与客服协商更改日期,但遭到拒绝。黎某遂将重庆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n

该舞台剧在抖音平台宣传页面上显示“须提前一天预约”,并在微信小程序的观演须知中载明“为保证及时观演,请充分预留时间,提前30分钟入场,若迟到将无法入场”。黎某表示,以上宣传内容导致其误认为系统不会销售距离开场不足30分钟以内的当日观演票,所以当天下单误以为购买的是次日的门票。

\n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黎某举示的微信消费记录时间、门诊病例,可以确认黎某是在巴南区陪母亲看病间隙下单购买的4张观演票。一方面黎某母亲各项检测结果未出,黎某冒险履行合同的情况微乎其微,另一方面黎某无法短时间内从巴南区赶到沙坪坝区履行合同,所以从正常理性的角度分析,不应该也不会为一个客观上不能履行的合同径行支付票价款,除非存在重大误解行为。结合原告在购票后短时间内立即主动与被告电话联系记录等证据,应认定原告对其购买的观演票所属时间上存在重大误解。

\n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价格、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发生该错误认识行为人就不会作出相应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存在重大误解,并请求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原告对合同撤销存在主观过错,应当对合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损失承担一定责任,法院遂酌情判决重庆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退还黎某购票款1000元。(刘 洋 温 祺)

\n

(人民法院报)

","gnid":"94143d764717b41a1","img_data":[{"flag":2,"img":[{"desc":"","height":"367","title":"","url":"https://p0.ssl.img.360kuai.com/t01e2586127103f07a6.jpg","width":"550"}]}],"original":0,"pat":"art_src_1,fts0,sts0","powerby":"pika","pub_time":1705106722000,"pure":"","rawurl":"http://zm.news.so.com/e8be40ee7c289a981cf59a8c8bb8644a","redirect":0,"rptid":"97fb7a107f73e14b","rss_ext":[],"s":"t","src":"北青网","tag":[],"title":"跨城区误买到即将开演的舞台剧门票 法院:因重大误解预定门票,消费者可主张撤销合同

乔幸左3321关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
游面琳15526728102 ______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于行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或意思表示不自由,导致非真实的意思表示,可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但仍然暂时基...

乔幸左3321可撤销合同丧失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
游面琳15526728102 ______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那么,丧失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我做以下简要分析.撤销权在性质上是一种形成权,即依据撤销权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使得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为了确保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合同法特别规定撤销权因一定的事由或期限而消灭.第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此一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第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

乔幸左3321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撤销? -
游面琳15526728102 ______ 合同法规定的很清楚1,欺诈,2,恶意串通3,受胁迫4,重大误解5,乘人之危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乔幸左3321简述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及种类 -
游面琳15526728102 ______ 1.可撤销合同的含义: 可撤销的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非真意,经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可以消灭其效力的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被撤销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合同共有五类: 一是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 二是显失公平的合同; 三是因欺诈成立的合同; 四是因胁迫成立的合同; 五是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乔幸左3321可撤销合同的事由是什么 -
游面琳15526728102 ______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权利,它是指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导致一方当事人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合同撤销权,不仅仅是保障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当事人利益的重要法律手段,并且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

乔幸左3321列举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各种情形. -
游面琳15526728102 ______ 效力待定的情形:1、狭义无权代理. 2、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 3、无权处分. 4、债务承担.无效的情形: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可撤销的情形:1、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 3、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损害他人利益的.

乔幸左3321可撤销合同的种类?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以及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
游面琳15526728102 ______ 一、可撤销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 1、撤销权的行使主体 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违背对方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享有撤销权,而欺诈方,胁迫方...

(编辑:自媒体)
关于我们 | 客户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白云都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