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法律热点事件及看法

来源:baiyundou.net   日期:2024-07-04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法治日报)

","force_purephv":"0","gnid":"97ef0a768e37bdbe4","img_data":[{"flag":2,"img":[]}],"original":0,"pat":"art_src_3,fts0,sts0,op50_st","powerby":"hbase","pub_time":1674620280000,"pure":"","rawurl":"http://zm.news.so.com/378195c45b25291dca7b729591ad8ff0","redirect":0,"rptid":"22e1ad3a40b08ff8","s":"t","src":"齐鲁壹点","tag":[],"title":"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乌罗帜4497谁能提供一条法制新闻以及对其的评论? -
酆莫茜18843982789 ______ 法制新闻评论:医疗机构的传统问题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公安分局端掉了一个特大盗车团伙,抓获吴某、李某两名犯罪嫌疑人.截至发稿时止,福田区公安分局共破获深圳市公安局挂牌督办“9?07”汕头市政府汽车被盗案等盗窃汽车案件32宗...

乌罗帜4497“ 法律保护公民的无形财产”热点事例
酆莫茜18843982789 ______ 知识产权属于无形财产.

乌罗帜4497用法律思维谈谈对李天一案的看法 -
酆莫茜18843982789 ______ 法律是维护统治者阶级利益的!所谓李某某、等某某,为统治阶级,是受法律保护的!再者,我国人情面要占一部分!法律是定性的东西,是迢迢框框,认识活的,事情也能做活!

乌罗帜4497面对一批又一批法律案件的发生,我们有什么看法?应该怎么做? -
酆莫茜18843982789 ______ 法律越健全 行事案件就越多 打个比方以前侵权不管 现在就不行了 避免发生 多普及法律知识

乌罗帜4497民事立法中的热点问题有哪些?
酆莫茜18843982789 ______ (一)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商法在许多国家都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而予以专门立法.我国要不要单独制定商法,现在有几种意见:有人主张制定一个独立专门的商法典;...

乌罗帜4497关于许霆案件大家能说说自己的法律观点吗? -
酆莫茜18843982789 ______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违反法律肯定是违反道德的,有的时候很难说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不符合道德,但还没有违反法律,就是这样的思维,许霆只是认为自己不道德,却没想到自己已经客观的成为盗窃犯,见钱眼开.我想说的是,我们要依靠提高全体的素质,在强调法律的同时,重视一下道德,否则在这样一个社会,同类案件在各个领域都会层出不穷

乌罗帜4497请你从法律的角度评价一下这件事情 -
酆莫茜18843982789 ______ 从法律上看这件事,可能有些残酷.因为学校与学生的关系问题,法律已经界定为非监护关系,因此,学生非因学校原因而遭到伤害的,原则上与学校没有关系. 就本案而言,造成学生伤害的并非学校,而是交通肇事者,因此,应当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而非学校.

乌罗帜4497对南京彭宇案 有什么法律意见和看法?
酆莫茜18843982789 ______ 向省高院直接申请申诉,理由好下: 第一、我国法律讲究两审终结制,即中院与地方法院审判终结制,一般不由高院审. 但高院负责特大影响案件,此案社会影响具备此条件. 第二、向省高院申请司法部门犯罪举报. 因为“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甲方乙方》”中有利于彭宇的证据,且警方应提供当时笔录,显然为达到什么目的,构成故意隐藏证据罪. 第三、向省高院告:当地法院枉法乱判. 因为,有证人陈先生作证,构成证据链,证实是彭宇在做好事;而相反老太并无证据或其他证据构成证据链,其证词不作为凭.故当地法院不依事实说话,乱入人之罪.

乌罗帜4497法律事件有哪些?
酆莫茜18843982789 ______ 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事件,法律事件就是主题意志不能控制的.

乌罗帜4497求一个近期的与道德法律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 我们小组的希望啊 -
酆莫茜18843982789 ______ “小跃跃”的事例就是最触动人心的.道德与法律,冲击碰撞.从最初南京彭宇案开始,见义勇为成了胆战心惊的事.好好研究研究这个问题,到底是什么出卖了人们的良知.

(编辑:自媒体)
关于我们 | 客户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白云都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