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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属于事实行为吗

来源:baiyundou.net   日期:2024-07-04

古人说:“儿孙自有儿孙福,莫给儿孙做马牛。”

当我们很老的时候,儿女长大了,也没有管孙辈的义务。因而,放手就是最好的爱。

事实上,什么都不做,家庭能够“无为而治”,但是家里有一个无德的老人,做的事情越多,越会适得其反。

如果老一辈的人,把家庭的福气透支了,那么儿孙就很难得到福报了。

人老了,家庭还在延续,我们不要有以下 几种行为,万一有了,要马上改过。

01

奢侈生活,败财。

司马光写下《训俭示康》,教育儿子司马康:“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文中还举了个例子。

李沆做宰相,住在封丘门内,门口只能容下一匹马转身,非常狭隘。

很多人劝说他,换个大地方住,但是他笑着说:“鸟有鸟巢,就开心了,为什么我们要华丽的房间呢?”

又说:“住房,迟早是子孙的,大厅作为宰相办事的地方,确实狭窄,但是作为子孙祭祀的地方,就足够宽了。”

祖辈有钱了,就让晚辈狠狠花钱,或者随便买什么,祖辈都会代劳。这样的家庭,比比皆是。

可悲的是,祖先前脚一走,晚辈后脚就把家财败光了。

更可怕的是,老人到了临终前,生活奢靡,把家财散尽,不仅没有让自己享福,也没有留下勤俭节约的家风。

十九世纪的作家大仲马,得到了很多的稿费,还修建了城堡一样的家园。

大仲马很喜欢美食,总是邀请狐朋狗友一起聚会,品尝自己做的美食。在赞美声中,家庭变得负债累累,不得已把城堡卖掉了。

在大仲马的影响下,儿子小仲马也喜欢美食,还会炫耀自己做的美食。

《美食的欢乐》中有这样一句话:“从这道沙拉来看,他并没有继承父亲的烹饪才华。”

把奢靡的生活方式继承下来,不知道是幸运,还是悲哀?

虽然美食很可口,但是要把握尺度。粗茶淡饭,最能滋养人,关键是不花多少钱。

把奢侈的生活和简朴的生活作为对比,我们就会明白,要如何去做了。钱多了,花不完,没有关系,可以捐给穷苦的人,也可以给子孙作为创业的资本,千万不能盲目扩大消费。

02

做人偏心,败情。

人老了,把家庭财产慢慢分配给儿孙,这是人之常情。

毕竟,老人精神状态不好,对新兴事物不了解,理财的办法就老套了。还可能忘记存折的密码,丢掉重要信息。

可是如何分配财产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很多老人,习惯性居高临下,就是自己决定,如何分配财产,不管儿孙是否同意。

老人偏心,会导致兄弟姐妹争执不休,甚至反目成仇。儿孙,在财富面前也是有私心的,会希望自己多得一些。

西晋时,开国功臣石苞,有好几个儿子,住在青州。

石崇是第六个儿子,从小就很聪明。

石苞很老的时候,把几个儿子喊过来,把财产分成几份,唯独石崇一分钱都没有得到。

妻子站在一旁,说:“为什么不分一些给石崇。”

石苞回答:“他啊,年纪还小,并且他以后自己会得到财富。”

若干年之后,石崇做官了,然后使劲敛财,抢劫远行商客。

来路不明的财产,让石崇活得很逍遥,也让他最终走向了刑场。

并且,石崇有很多妻妾,备受宠爱的绿珠,长得美,也惹了不少麻烦。这一点,和父亲石苞的言行举止,也有很大关系。石苞因为贪色,被司马懿嫌弃过多次。

不得不说,石崇的结局,就是石苞的格局。

老人要做一个有大格局的人,在财富分配,家教养成等方面,尽量做到公正,并且要坚持修正。凡事多商议,尊重儿孙的意见,综合大家的智慧。

长辈薄待了某个晚辈,就在这个晚辈身上,留下了怨气,或者积累了一些祸端。若干年之后,家庭会窝里斗,儿孙会一盘散沙。

03

教唆孙辈,败德。

和我同住一个小区的张阿姨,说了这样一件小事。

有一天下班后,张阿姨问五岁的儿子:“你奶奶有没有说我?”

儿子回答:“说了,长大后,千万不要像你妈妈,不是好儿媳......”

张阿姨的丈夫问儿子:“你爷爷有没有说我?”

儿子回答:“说了,你读书很差劲,给一家人丢脸了。”

孩子不会撒谎,还会有样学样。祖父母说了什么,他记住了,很快就会告诉父母。

很多老人,帮忙带孙子、外孙,但是他们管不好自己的嘴,总是把大人之间的丑闻,一五一十地告诉孙辈。

扪心自问,让孙辈“看清父母”,这不是害人吗?

其一,说了儿媳、女儿的丑事,就是让孙辈看清了妈妈的丑陋面。

其二,说了儿子、女婿的丑事,就是孙辈开始瞧不起自己的父亲了。

当孙辈厌恶自己的父母的时候,意味着“家教失败”,父母在孩子心中的伟大形象,被毁掉了。

孙辈被惯坏了,或者被教唆成了坏人,家庭难免会乌烟瘴气,并且父母的管教,会变成“耳边风”。

孙子也许会说:“爸爸,你小时候读书很差,凭什么要我努力读书?”父亲听了,哑口无言。这是祖父母带来的痛苦。

逢人只说三分话,不可掏一片心。这样的道理,在家庭内部,也是要遵从的。

04

古人云:“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好的事情,难以接二连三地到来,但是坏事来了,就连连不断。

我们要防微杜渐,为子孙积德积福。

当我们很老的时候,把人生的阅历总结起来,去伪存真,弃其糟粕,千万不要只考虑自己这一代如何过日子,不为子孙谋局。

人老了,帮不上儿孙什么忙,但千万不能帮倒忙。

如果老人发现自己在透支儿孙的福气,就马上止损,做到“言语温暖、待人公平、低配生活”三件事。

人活一生,不求名垂千古,只求家和业兴。

作者:布衣粗食。

关注我的文字,走进你的心灵。

文中配图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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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乖民763法定继承是民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 -
桓凝功19888254168 ______ 是民事行为,因为继承法是民事刑法.

嵇乖民763为何继承是事实行为,而不是原始取得? -
桓凝功19888254168 ______ 原始取得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为根据,而在继承中继承人继承的范围限于被继承人的财产,也就是说继承必须基于被继承人对其财产的所有权而产生,当然不属于原始取得,而是典型的继受取得.

嵇乖民763继承是法律行为么?
桓凝功19888254168 ______ 我个人觉得继承是事实行为,放弃继承是法律行为.继承并不以继承之意思表示为要件

嵇乖民763继承和接受赠与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 -
桓凝功19888254168 ______ 你好,继承和接受赠与都是法律行为.

嵇乖民763继承权是否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
桓凝功19888254168 ______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编辑本段]继承权的含义 继承权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

嵇乖民763“继承是基于非法律行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这句话中,继承是非法律行为?怎么理解呢? -
桓凝功19888254168 ______ 法律行为须有意思表示.而继承无需你表示接受即可得到财产.所以是事实行为.

嵇乖民763儿子继承父亲遗产包括什么法律关系,属于法律事实还是法律事件
桓凝功19888254168 ______ 继承法律关系中的法定继承,是行为.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法律事件是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件;法律行为相反是依照人的主观意志所做出的行为.比如父亲的死亡就是法律事件,但是儿子对父亲遗产的继承就是法律行为.

嵇乖民763法定继承不是依照法律行为取得? -
桓凝功19888254168 ______ 该房屋不属于婚姻期间取得的遗产. 《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依此规定,继承人取得继承权,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遗产的内容,以及遗嘱生效等,都必须以继承开始的时间为准.在实际生活中,继承开始的时间...

嵇乖民763继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问题 -
桓凝功19888254168 ______ 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遗赠,是指遗嘱人采取遗嘱的形式将其财产权利的一部或全部,无偿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赠虽然是遗赠人生前作出的意思表示,于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但一般认为,因遗赠发生的物权变动,同样适用继承的规则,物权不经公示而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继受取得里面说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是登记或者交付”,是指一般情况下,物权变动应经公示(动产以交付为法定公示方式,不动产以登记为法定公示方式)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嵇乖民763自杀引发的继承是事实还是行为?
桓凝功19888254168 ______ 自杀引发的继承是事实还是行为? 0分 ··死亡是法律事实,继承是合法权利,接受遗产或放弃继承权是法律行为.

(编辑: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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