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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39条规定全文

来源:baiyundou.net   日期:2024-07-04

权骆苛2350劳动法不定时工作日,是如何规定的!
羿爸标15790954380 ______ 不定时工作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工作制而言的一种特殊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权骆苛2350如何认定《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3项的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羿爸标15790954380 ______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 造成重大损害的……”相似的规定见于《劳动法》第25条,该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对于本条“重大损害”的解释,见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5条的规定,即本条中的“重 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于对重大损害作统一的解释.若由此发 生劳动争议,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规章规定中的重大损害 标准进行认定.

权骆苛2350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解释? -
羿爸标15790954380 ______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是: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果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但是,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证据...

权骆苛2350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是什么? -
羿爸标15790954380 ______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权骆苛235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内容是什么? -
羿爸标15790954380 ______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

权骆苛2350是劳动法第2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 -
羿爸标15790954380 ______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权骆苛2350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几种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羿爸标15790954380 ______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权骆苛2350违反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扣除上月月薪 -
羿爸标15790954380 ______ 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扣除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权骆苛2350劳动法中关于经济赔偿金是怎样规定的 -
羿爸标15790954380 ______ 劳动法中关于经济赔偿金的相关规定如下:《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权骆苛2350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 -
羿爸标15790954380 ______ 你好,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是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按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根据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对你有帮助!

(编辑: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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